1园林绿化工程风险分析

1.1价格风险价格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植物价和人工费用涨价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算量、套项、报价计算错误。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对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产地、供货渠道及收集价格信息,对苗木市场价格要心中有数,若这项工作做的不够细致周密,必定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如2013年某公司承揽的通辽一景观工程,本工程要求植物全冠,当年见效,当时报的苗木价格因是返季节栽植、多为大规格精品苗木、还得确保成活率必须购买容器苗,同时在运输上增加保温措施,还有更为名贵的精品树种,要在多个产地购买等原因,使苗木价格比报标时的价格涨了一倍,血的教训让我们永远铭记。价格风险同时包括:其一因设计不清、图纸不明、缺乏节点等因素,其二工程承包范围存在划分不清,承包内容表述不明确,特别是某些甲供材料更是约定的不明确,暂定价的计取方法没讲清楚。其三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承包商没对实地进行仔细的勘察,没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出适合工程自身实际的施工方案,对图纸以外可能发生的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赶工措施等应作充分的考虑。其四返季节栽植及养护。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尤其是大规格的苗木还是返季节栽植,景观质量要求高,养护与管理相当有难度,如养护管理稍有疏忽,极有可能造成苗木死亡,让投标者承担由此造成风险损失。1.2工程量风险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中一般附有工程量清单,准确工程量计算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即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希望潜在投标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投标)的意思表示,在这情况下,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并不承担责任,投标者在投标前,如果对工程清单未作复核或计算有错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只能由投标者承担,投标实施办法中也标明: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者对工程量清单要有足够的认识,尽量控制由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1.3合同条款风险投标者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致命点是,忽视合同的重要性,错误认为人情大于一切,合同履行分析不准确、不全面甚至有不分析现象;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把合同和技术形成一体进行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没有体现在施工活动中;还有合同管理和履行相脱节,形成管的不用、用的不知。这种脱节也是致命的,所以要求投标者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与合同执行之间的衔接管理工作,对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合同条款的逻辑性加以认真的研究,在订立合同时对自身不利条款运用巧妙语言约定清楚,尽量争取自已的权益,凡是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导致的风险问题,在答疑会中提出要求,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协商签约合同时,做适当修改、补充合同条款内容,尽量争取自身利益,降低风险承担。

2防范措施

2.1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形势发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国家对最低价中标也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低价中标是目前市场竞争投标的必然趋势,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充分心理准备,同时还要注意应变能力的培养,低价中标后再通过别的渠道弥补结算造价的时代以成过去。最低价中标强调的是总价包干,很可能将实行零签证,发包方会再合同条款的约定中明确提出如没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造价增加在一定范围内不考虑调整,所以作为我们承包商应该挖掘企业自身潜能,在施工中不断总结施工经验,以往经验数据积累存档和做为今后投标报价的借鉴,做细做好各方面调研工作,减少损失,抢占市场份额。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出比较理想的投标报价。2.2成本分析是投标报价的先决条件低价中标,不是无原则低价中标,保证成本基础上的低价中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首先要做的是成本分析,以成本分析为基础,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以增强企业标价的竞争力。园林工程投标前,应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进行认真分析,然后再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现场条件、企业技术和管理实力及在投标报价上的艺术等因素,最终确定最佳的投标报价。如投标者拥有大规模的苗木基地,他即是买家又是卖家,就有降低苗木价格的空间,在投标报价中比没有苗木基地的就占有一定优势,为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重点应放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上。2.3最低价中标促成企业定额的诞生为加强成本分析与控制,承包商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这个私人估价信息反映的是园林产品的个别成本,体现了企业的实际水平。有条件的承包商应尽快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使用的企业定额,最低价中标法促成企业定额诞生,企业定额反映了一个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机械使用率、管理费用节约率与主要材料进价水平,采用企业定额进行工程报价,才能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性,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出来的报价,才是企业完成某项工程任务的成本底线,以不低于成本底线的价格投标,承包商才能期望赢得利润,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才有可能形成有力和有效的竞争机制。2.4留有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是必要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固定价格合同明确指明,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格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这也是一种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在现实的投标中,往往存在投标者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无原则压价,如果再考虑风险费就肯定重不了标,干脆就放弃了。这是不可取的。风险本身具有意外性和随意性,有些风险也不是提高报价就可以弥补的或不预留一些风险费用,由此风险造成的损失,严重阻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技术含量多少、施工难易程度,酌情考虑预留一些风险费很有必要。2.5熟知国家法律、法律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目前为了规范投标市场,同时又要与国际化投标接轨,国家将陆续制定出一系列规范性的政策文件,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必须尽快熟知相关的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维护企业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