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质量管理
1、监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后,立即熟悉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重点、难点和质量控制目标,
指导监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了《监理细则》。
2、监理机构参加了由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解决设计存在的问题,明确质量控制点和控制标准。
3、审批施工单位《总开工报告》、《单项、分项开工报告》前,监理机构认真检查了承包商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投入情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
4、监理工程师随同苗木供应单位、施工单位深入苗源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按照质量控制要点和施工工艺对苗木起挖、搬运、栽植全过程监理,实施阶段性旁站。检查给排水管材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单位资质、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随带的技术文件、外观等。对基肥、种植土壤和PVC排水管材等主要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末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禁止投入工程使用。
5、严格工序报验,隐蔽验收,未经报验或监理机构验收不合格,禁止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机构实行见证、旁站和巡视相结合方法,有效监控施工过程。
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苗木规格不够等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均在工地巡视、旁站时予以指出。对于经常出现或对后序施工影响较大的问题,均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列入《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指出。对于较重大的质量问题,监理组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组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措施,施工单位基本整改完成,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进度管理方面,监理机构采取计划安排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本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良好,达到建设单位总目标工期要求。
监理机构认真审核了承包商编制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均附人员、材料和设备投入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匹配。同时,《周进度计划》必须满足《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总目标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