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严格保护老街鱼骨状的街巷肌理,严格保护和恢复老街及巷弄的石板路面,保护现有的街巷空间界面和尺度。严格限制巷弄两侧5米范围内的拆迁、改造。
B. 保护区内建筑必须严格保护原有建筑风貌,修旧如旧,严格限制改建、新建建筑;
C. 老街商业建筑必须保持传统的小开间、大进深、内天井格局;
D. 沿老街建筑层高限定为两层(檐口高度约7米,屋脊和山墙高度不得超过9米),其后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局部不得超过三层,屋脊和山墙高度不得超过11米;
E. 老街商店内、外部装饰装修应古朴雅致,严禁使用现代装饰材料和手法;
F. 经鉴定为危险建筑,且修缮无法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可以利用其建筑结构部件原地复建,必须保持传统的青瓦坡顶、马头墙等做法,切忌擅自增添部件和改变做法;
G. 保护区内应适当降低建筑密度,传统民居建筑应重点进行内部改造,更新设施;
H. 老街以文化、旅游、商业为主要功能。
第一章 老街价值综述 4
第二章 规划准则 4
2.1规划依据 4
2.2指导思想 4
2.3规划方针 5
2.4规划原则 5
2.5规划内容与目标 5
第三章 保护整治规划 6
3.1保护区界界定及保护整治措施 6
3.1.1保护区 6
3.1.2建设控制区 6
3.1.3环境协调区 7
3.2建筑保护等级划分 7
3.3保护整治措施 7
3.4综合保护措施 8
3.4.1整体环境保护 8
3.4.2街巷格局保护 8
3.4.3建筑高度控制 8
3.4.4重要节点整治 9
3.4.4附属设施整治 9
3.4.5建筑小品的整治措施 9
3.4.6店铺陈设的整治 9
3.4.7民居的保护与改善 10
3.4.8传统文化保护 10
第四章 老街更新规划 10
4.1民居的更新 10
4.2街巷系统的更新 10
4.3街区功能的更新 11
第五章 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11
5.1老街街区文化功能分区 11
5.1.1徽商文化展示区(老街) 11
5.1.2徽文化展示研究区(海底巷、渔池巷和海底巷) 12
5.1.3休闲风情文化区 12
5.1.4特色旅馆区 12
5.2旅游线路规划 12
5.2.1老街旅游线路组织 12
5.2.2区域文化旅游线路组织 12
第六章 街区市政设施规划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