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业主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1)尊重业主对工程的统一领导,服从业主与各协作单位的协调。
(2)在施工过程中,主动与业主保持联络,加强沟通,及时向业主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3)涉及到政策性处理问题,积极与业主联系,同业主协商,以取得业主的主持。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1)仔细阅读和深入领会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精神实质,并认真贯彻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去。
(2)积极与设计单位联系,进一步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确定本工程的施工实施方案。
(3)认真阅读施工图,对施工图上的问题主动与设计人员沟通。
(4)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质、地形变化,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遵照设计变更要求施工。
3、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在“三检制”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不足之处当场整改;
(2)进入现场的材料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3)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在可能出现的对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命令,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4)按照现场监理组的要求及时做好每月的进度安排与进度执行情况小结,及时与监理组沟通,调整进度计划,力争总计划的顺利实施。
4、生产班组的协调指挥
(1)按总进度制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定、修改、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2)由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一般情况下,以班(队)为单位进行协调;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化、安全生产、计量情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具等进行检查,并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四、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
“科学管理、保证质量、信守合同、业主满意”是本公司的质量方针。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是我们施工的质量目标。
为此,我们将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负责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规定,实行质量三检制和质量目标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五、保证施工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以专职安全员负责生产安全的安全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员、设备的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