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疑物品应急处理措施及时通知管理部门与警方。除警方或消防人员外,禁止任何人及车辆进入现场。在警方人员未到达前,职员应视察四周并保护好现场。
发现可疑物件时,立即采用绳索、垃圾箱等障碍物围绕它,禁止任何人靠近。切勿自行处理或接触该物件。切勿在现场使用无线电通讯机、闪光灯或开关电制等;记录一切详细情况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及呈交报告给管理部主管。
2、游客意外及伤害应急处理措施:
当值安保员在接获有客户发生意外、受伤或急病时应立即通知、通报安保主管拨打“120”医疗救护中心电话求助。一般情况下应安排如下救助措施:
(1)尽量协助伤病者,安置适当地方等候救治,并打电话通知其亲属、朋友或同事到场照料;
(2)如伤病者情势严重,万不可擅自搬动并劝其他闲杂人员不要围观,尽量将伤者隔离;妥善保管伤病者财物(有必要时交警方处理),核对后交还当事人或其家属;事后记录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及呈交详尽报告给管理部主管。
3、 拾获财物处理措施:
当值班人员拾获或接获他人交来失物时,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
(1)管理部应对失物做登记,如拾获者个人资料,时间、地点、失物之详情如金额票面等;
(2)管理部收到拾物时,及时张贴失物招领启示,或根据拾物内有关资料,联络失主招领(必要时上交派出所)。
(3)当失主申领失物时,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物主身份核对,确认无误,申领手续一般要求:身份证明、失物细节特征、遗失过程说明;
(4)物主领回同时要求作签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