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列为工程中的种植工作,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如有图纸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报告,建设单位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调整或清除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原绿地中的植物移出绿地,保护原有保留树木;保证景观效果。
3、制订用水、用电、交通组织计划;
4、作好土方平衡计划,落实进出土方和建设弃土的来源和去向,并根据绿化工程的进度编制施工计划和应急计划。
二、种植土回填要求
(一)土质要求:
为了确保植物的成活率,种植土采用微酸性肥沃菜园土。
制作绿带地形时,所用土壤应符合园林绿化栽植要求,不能以市政建筑垃圾土填充和一般城市挖方淤泥土填充。推土要均匀密实,排水、渗水性能良好,在堆土教充分的自然沉降,并补充堆土,形成均匀平整的上述要求的地形后,要求土壤的紧实度达到83%以上,再进行绿化种植;避免绿化种植后,因土壤沉降不均匀而影响绿带景观效果。
(二)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种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
2、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设法粉碎、穿孔使其透水淋溶;
3、禁用推土机反复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这样做最易形成不透水层,特别在土壤含水量过高的情况下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
4、地下水位必须在中等(100CM)水位以上,若地上水位属于50CM的浅水位时,必须做排水设施处理;
5、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6、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7、种植土的质量情况,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壤分析报告,若土源不同,必须提供另一土源的土壤分析报告,否则下道工序不准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