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1、工程现场控制桩,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负责接收使用、保管。交接桩双方要逐一现场查看,点交桩橛,双方应在交接记录上详细注明控制桩的当前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进行签认。交接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力量对桩位进行复测,复测精度须符合有关规定,如误差超过允许值范围,及时与业主联系落实。 2、施工过程中,经理部技术人员负责施工放样、定位, 控制桩点护桩测量的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工程竣工后,按设计图纸进行中线、高程贯通测量,确保中线、标高达到设计要求。 3、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妥善保管。测量仪器按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状态良好。 4、认真贯彻执行测量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两人独立计算,相互校对,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四)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1、所有上报、下发的图纸、文件、联系单位等资料均由项目经理审查后批示。所有上报的施工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审定, 施工技术资料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2、由资料员统一收发,统一编号,统一记录,防止产生混乱现象。 3、管理措施: (1)在微机室设立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资料收、发、存工作。 (2)采用微机管理手段,对文件资料进行存档和整理,并对处理结果(是否已发放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已按文件资料要求实施,是否有反馈信息)跟踪检查并做记录。 (3)对文件资料的有效性进行控制,定期发放有效文件和资料的目录给相关文件资料的持有人,及时收回作废的文件资料,确保所有单位和人员使用的是有效的文件和资料。 4、档案整理要求 (1)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业主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式三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监理单位签认后由承包商提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 (3)工程资料记录是施工过程中自然积累形成的要求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直至工程交工验收结束。 (4)工程资料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准后补,不得擅自修改,不准伪造,不得外借。 (五) 技术保证措施 1、对各有关工序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质量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要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地进行施工方案优化工作,以求得施工方案的先进性和科学性,通过不段优化施工方案,从而提高我公司在该领域中的施工水平。 3、若我单位中标,我们将进行施工技术的信息化管理, 即施工计划进度网络、资料管理、工况变化、设计变更、施工监测等全部进入计算机系统,采用先进的管理软件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