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测量工作程序
测点交接→测点复测→建立施工导线网→布置水准控制点→测定规划控制线→局部放样。
二、原测量控制网(点)的复测
开工前对建设、设计单位移交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按原测设的网型和等级,并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复测。复测拟用仪器:平面控制采用I级全站仪;高程控制采用DS3水准仪。复测和计算成果符合精度要求后,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其点位才能使用。
三、控制系统的建立
针对本标工程的特点,建立现场平面及高程控制系统,以便于在施工全过程中进行测量的控制。
(1) 平面控制系统
拟采用导线测量的方法建立等级为一级的平面控制系统,即方位角闭合差10为测定系数,测距相对中误差≤1/30000,系统布设时,以业主提供的控制点为导线起始方向,沿本工程外围布设一环形闭合导线,并联测业主提供的控制点。导线点的埋设规格采用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附录的金属标志图设置。导线点的位置应通视条件良好,间距50~100m,不易受施工道路交通的影响,并保护好定位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