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1.园林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管理
1.1.基本要求
1.1.1.质量管理
按照质量管理的定义,公司对园林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由于园林工程的复杂性及重要性,质量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要求参加项目的全体职工参与并从事质量活动,才能有效地实现预期的方针和目标,杜绝存在侥幸心理和没有长远目标的短期的急功近利行为。如不加以重视,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乃至断送公司前程。
1.1.2.全面质量管理
本公司对全面质量的要求是: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公司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原始记录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得分值即为对项目工程的评定标准,最终各分部、分项工程得分的平均值和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定分值将作为项目经理考评的依据,直接与奖金挂钩。
1.1.3.质量控制
园林工程建设中,产品质量有一个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使产品具有适应性,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作业和活动,必须使这些作业技术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才能生产出满足规定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质量控制要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
1.2.全面质量控制的管理程序和流程
1.2.1.质量控制的管理程序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一样,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执行、有检查、有总结,才能使质量管理工作循序渐进,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为不断揭示项目施工过程中在生产、技术、管理诸方面的质量问题,解决的方法就是先有分析,提出设想,安排计划,按计划执行,在执行中进行动态检查、控制和调查。即4个阶段,质量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
4个阶段又可具体分为8个步骤
第一阶段为质量计划阶段:确定质量任务、目标、活动计划和拟订措施。
第一步:分析现状,找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用数据加以说明。
第二步:掌握质量规格、特性,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各种因素,并逐个进行分析。
第三步:找出影响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通过抓主要因素解决质量问题。
第四步:针对影响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制定计划和活动措施。计划和措施应该具体明确,有目标、有期限、有分工。
以上四步可在施工项目的前期准备时的施工项目策划书中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得以体现。
第五步:即第二阶段,为质量计划执行阶段:按照质量计划的要求及制定的质量目标标准、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进行作业标准教育,按作业标准施工。
第六步:即第三阶段,通过作业过程、作业结果将实际工作结果与计划内容对比,并通过检查,看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找出问题和异常情况。
第四阶段为处理阶段,总结经验,改正缺点,将遗漏问题转入下一轮循环。
第七步:处理检查结果。按检查结果,总结成败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成功的纳入标准规程,予以巩固;不成功的出现异常时,应调查原因,消除异常,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再次发生。
第八步:处理本循环尚未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一循环中去,通过再次循环求得解决。
1.2.2. 质量控制的管理流程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管理
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是为保证园林施工正常进行而必须事先作好的工作,不仅在工程开工时作好,而且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施工准备的基本任务就是为工程建立一切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1.研究和会审图纸及技术交底
通过研究和会审图纸,可以广泛听取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弥补设计的不足,提高设计质量;可以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
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以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了解承建工程的特点,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求等。
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开工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各施工人员对图纸详细研究,并作深入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交底,避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常规错误。
2.2.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两个方面控制:一是选定施工方案后,制定施工进度时,必须考虑施工顺序、施工流向,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能否保证施工质量;二是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使园林工程满足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质量,求得施工工期短、成本低、安全生产、效益好的施工过程。
施工组织设计需由技术总工来编写,编写完成后交由工程总监和质检部同时审阅,最后由工程总监批示执行。
2.3.现场勘察"四通一平"和临时设施的搭建
各项目部开工前必须掌握现场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检查"四通一平"临时设施搭建能否满足施工需要,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4.物资准备
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检查原材料、购配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施工机具是否可以进入正常进行状态。
2.5.劳动力准备
项目总监、行政人事部协助各项目部经理做好开工前施工力量的集结,使其进入正常的作业状态;特别工种及缺门工种的培训,是否具备应有的操作技术和资格,劳动力的调配,工种间的配合,能否为后续工种创造合理的足够的工作面。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管理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编制具体的目标和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计划与相应的质量目标,对材料、机具设备、施工工艺、操作人员、生产环境等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控制,以保持园林建设产品总体质量处于稳定状态。
3.1.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施工应执行“施工工艺标准”,规定各项作业活动和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点、工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上述内容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应预先向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其认真贯彻执行,对关键环节的质量、工序、材料和环境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质检员应进行验证,使项目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2.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园林建设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竣工,达到工程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包含影响施工质量的五个因素(人、材料、机具、方法、环境)。工序质量的数据波动应处于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工序检验等方式,准确判断施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以及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工序质量在出现偏离标准的情况下,项目部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使之处于允许的范围内。
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项目部要对其操作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测试手段,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分析与验证,并进行必要的控制,同时项目施工员和项目质检员做好验证记录,以便向建设单位证实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工序记录的主要内容为质量特性的实测记录和验证签证记录单。
3.3.人员素质的控制
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规程、规范、工序工艺、标准、计量、检验等基础知识的培训,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意识教育。至少每月应举行一次。
3.4.设计变更与技术复核的控制
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变更的控制。施工中出现重大问题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才能继续施工。对建设规模、投资方案等有较大影响的变更,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修改。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均须有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归档。
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局的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
4.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4.1.工序间的交工验收工作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中往往上道工序的质量成果被下道工序所覆盖,分项或分部工程质量成果被后续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所掩盖。因此要对施工全过程的分项与分部施工的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质检员与班组实行保证本工序,监督前工序,服务后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业性的“中间”质量检查,保证不合格工序不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工序时,作到“三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未明确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2.竣工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后,先由项目部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员和项目质检员对其进行自检,自检通过后通知公司质量安全部、技术部对其预验收,验收时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鉴定、评定登记,作为竣工交付的依据。工程进入交工验收阶段,项目部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收尾工程的清理工作,通过交工时的预验收,找出漏项项目和需要修补的部位,并及早安排施工整改。同时项目部还应作好竣工工程产品保护,以提高工程的一次成优及减少竣工后返工维修。工程项目须自检、互检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正式的交工验收工作。
4.3.质保期间的质量控制
园林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与甲方使用后,一般质保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下可与甲方进行合同约定质保期限。质量保修期间,主要是绿化养护的质量问题。其控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4.3.1.养护主管须对现场的苗木情况进行巡查、记录,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养护计划。
4.3.2.养护主管依据计划安排养护技工,分片区对其进行养护,对特殊的苗木应做好养护技术交底,并
做好交底资料。
4.3.3.养护主管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巡查养护情况,对不合格的养护置顶特殊养护方案,并限期改正。
4.3.4.公司质检员定期对养护情况做检查,并做好园林植物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对养护不合格的限期其整改。
4.3.5.养护技工应做好所辖区域内的苗木的杂草清除、松土、施肥、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补栽等工作,其合格率应在95%以上。
5.园林工程建设质量检验与评定
质量检验与评定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园林作品能满足设计要求及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质量检验应包含园林作品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两部分,前者应以安全程度、景观水平、外观造型、使用期限、功能要求及经济效益为主,后者则以工程质量为主,包含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因此,对上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构成了园林工程项目质量全面监督的主要内容。
5.1. 质量检验相关的内容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搞好质量检验,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利用最经济的手段创造出最佳的园林艺术作品的目的,因此,重视质量检验,树立质量意识,是园林工作者的起码素质条件。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5.1.1.对园林工程质量标准的分析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5.1.2.熟悉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检验资料。
5.1.3.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管理。
5.1.4.与质量相关的情报系统工作。
5.1.5.对所采用的质量方法和手段进行反馈和研究。
5.1.6.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
5.1.7.定期进行质量工作效果和经验分析、总结。
5.1.8.及时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关措施。
5.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依据国标GB50204-2002(原材料)
GB50209-2002(基层)
GB50210-2002(装饰)
GB50206-2002(木做)
GB50303-2002(电)
GB30304-2002(水)
公司参照上述国家标准,制定《泓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本含盖了园林绿化工程内容。作为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和考核,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入正规化,系统化,条理化。
6.质量问题(事故)处理
6.1.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首先区分是技术原因(如图纸问题、结构问题、基础问题、引用标准规范错误)或者人为原因(施工工艺、工序错误,施工队伍能力,原材料缺陷或不合格,违章违规操作)。
6.1.1.技术原因: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调查是否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勘察等。由于对图纸理解不深,没有详细查看图纸而导致施工与设计不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属于责任事故,其情节比质量事故更高一级,其处罚可由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
6.1.2.人为原因: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至四款进行调查,哪个环节出的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6.1.3.质量问题可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严重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5000元。
6.2.质量事故的处理
6.2.1.因人为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返工造成材料损失的,由材料部会同预算部,计算出单位造价,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a) 损失(指主、付材)在500元以下,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b) 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相关责任每次人200元罚款;
c) 材料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相关责任人每次500元罚款;
d) 因施工队伍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人工费由施工队伍进行承担;造成的材料损失由施工队伍进行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施工队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其材料赔偿费用及罚款将在进度款或工程款中扣除。
e) 材料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质量问题属质量事故,其处罚参照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执行。 6.2.2. 因技术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返工造成的人工费,则由项目部根据规定给施工队签发人工费签证单,其材料损失由材料部会同预算部,计算出单位造价,由调查结论的责任人承担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a) 损失在500元一下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b) 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相关责任每次人200元罚款;
c) 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相关责任人每次500元罚款;
d) 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质量问题为质量事故,其处罚参照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执行。
6.3.问题经整改后仍有缺陷或者无法整改但没有安全隐患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但是不低于以下处罚,即:项目经理500元罚款,施工员200元罚款。 原则上处罚力度与每个人的责、权、利是对等的。对所处罚的工程项目人员,将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公司。 具体处罚参照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