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要进行的双边谈判与多边谈判,已经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即。市场产品的竞争主要是价格的竞争,目前世界农产品市场上玉米、小麦、大米、大豆、棉花的每吨价格折合人民币分别为679、804、1161、1462和9869元,而中国国内市场分别为1200、1250、1850、2150和12550元,分别高出世界市场价格76.7%、55.4%、59.3%、47%和27.2%。从质量竞争方面看,中国的小麦等粮食的许多技术指标要比国外粮食差一些,棉花的技术指标也不乐观,而且市场上大米面粉棉花中掺抛光剂、增白剂、沙子石头、废旧棉布的事也常有。水果等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和质量中外相比,也有差距。因此,中国除了少量的茶叶等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外,总体上处于竞争劣势。
市场经济国家的农业有三个显著的特征:一是总人口中很低的比例从事农业,耕地集中到家庭农场企业中,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二是农业的资本积累早已经完成,为农业服务的金融、商业、加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间接资本体系也较完善。三是虽然加入WTO后,特别是近年来对农业的政府补贴有所降低和限制,但是这些国家的政府或者对农业的支持已经体现在早期的农业资本积累之中,或者通过其他规避WTO条款的方式进行支持。从财力上讲,90%以上的城市人口和非农业经济有能力支持和补贴10%以下的农业人口和农业产业。
中国的农业也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总人口中从事农业的人口和劳动力比例太高,分别为65%和50%。二是农业的资本积累程度很低。三是政府支持农业的能力有限。
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对世界未来粮食生产及供求进行了预测,考虑人口增长、人均收入提高和食物消费结构状况变化等因素后估计,2005年将达到20.76亿吨,2010年为22.25亿吨。由于世界粮食生产量超过消费量,2005年世界粮食库存量将上升4个百分点,2010年将上升5个百分点。世界农产品的实际贸易价格将是一个不断下降的趋势。世界粮食价格长期下降,对我国农业十分不利,特别是加入WTO,国际粮食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竞争,农业受到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
当然,首先得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种一些附加价值比较高的农业产品;特别是调整粮食的种植结构,改善粮食的品种质量。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将加快,国内的消费结构在变化,消费的要求也在提高。因而,饮食结构变化引起粮食消费比例下降,肉蛋果菜饮料类消费比例上升,加工性食品消费增加;粮食消费中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与国外的粮食品质比,我国小麦等面粉不够筋,不能做面包等劣势显然不适应消费趋势的变化。因此,按照消费结构和要求变化的趋势,按需求调整农业产品生产结构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其次,农业要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从经济学上讲,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既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又会降低分摊成本。农业现代化的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生物工程等等是要支付成本的。小规模生产和经营无法负担这种农业现代化的成本。只有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才能分摊农业现代化的成本,使现代化成为现实。
再次,要深化农业产品的加工,为城镇提供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和其他加工产品。从社会需求看,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像买菜、和面、蒸馒头、擀面条等在家里做饭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人们在工作之余对闲暇的消费也在增加,要求有越来越多的时间用于休闲,而不是用于做饭;美味和特殊口味的食品(特别是快餐)、饮料和菜肴也大都在专业化的加工厂和餐馆才能做得出来。饮食消费的工业化和社会化是一个大的趋势。加上中国人口如此众多、人口城市化趋势如此之强、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给农业产品的深加工,特别是农业产品的价值增值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除了食品加工外,农业资源的其他系列产品加工,也大有前途。问题是要重视农业产品深加工工业的发展,要给一些政策扶持,各方面的限制要减少,政府的各种收费更要减少,要鼓励社会投资于农产品加工工业。农业产品的深加工工业,也要在地理上适度集中,这样它们的污染可以集中处理,企业可以规模化生产,企业的交通、储藏、信息、市场、协作、基础设施等外部条件较为经济。农业产品的深加工工业要与推进小城镇和小城市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城市和农业经济联系的纽带。
第四,在中国,要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的力量解决农业问题。农业市场需求给农民以信号,哪些产品市场开始不需要了,哪些产品市场需求正在上升,农民以此来调整自己的种植结构;否则,以某种确定的价格收购某些产品,即使市场过剩,农民来年还有可能生产。粮食等产品由市场调节来分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国家来分配则费用很高。过去我们将蔬菜肉蛋计划收购、国家定价、定量凭票分配。结果是国有的蔬菜商业机构亏损严重、服务态度很差,而副食品供应长期不足。后来放开供应了,由农民自己种植,私人自己经营,大商小贩批发零售,供应也就不紧张了。当然这些大商小贩也不可能亏损经营。因此,粮食生产和经销还是要市场来引导。
第五,国家立法、司法和各级政府要管理好涉农市场及农产品流通。
当务之一急是,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假农药、假化肥、假激素、假种子、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欠农产品款不还等等,一直是坑农害农的经济和社会问题。需要在立法上专业法和刑法相衔接,提高量刑,一些严重坑害农民的,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代表,应当从刑事上严加惩治,经济上使其倾家荡产。比如出售假种子,造成几千亩几万亩土地极大损失的,甚至完全可以处以重刑和极刑。这样的刑法会得到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拥护。
当务之二急是,应当严厉整顿一些部门在公路上设卡乱收农民运输农产品车辆费的非法活动,清理交通收费项目,降低农业产品在国内的运输费用。随着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城市化的进程,农业产品交通运输渠道需要畅通,运输费用应当降低。国外农产品经过国内运输、装卸、储藏,再漂洋过海,经过装卸、储藏、运输到你中国的市场上,所花费的运费比国内农产品运输的费用还低,你怎么和它竞争呢?现在一些农业产品成本高、卖不出去,烂在地里,除了其他原因外,与一些部门在公路上的乱收费无不有关!部门擅自出台所谓的检查、设卡、收费等项目,应当追究领导者和决策者的责任,违法的应当以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不能老打能打的不法分子,而不整顿侵犯农民利益的“部门”及其决策者。这方面的量刑也可以考虑重一些,使各部门成为加入WTO后保护中国农业的模范,而不要成为侵害本国农业的衙门。中央和国务院很重视整顿公路“三乱”,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一些公路上“三乱”现象仍有发生,需要加大力度,长期整治。
当务之三急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违法活动。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将大米抛光,在面粉里掺增白剂,用地沟油充好油,在棉花里掺石头破布,……等等。这实际是在毁坏中国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声誉。我自己中国国内的食品吃起来不放心,所以,我要吃国外的食品。那你中国的农产品不要说在价格上,你就是在信誉上也无法与国外的产品竞争。你的产品有毒有害,外国进来的农产品就是价格高一些,但没有掺假、没有危害,那你怎么还能与其竞争呢?这些制造假冒伪劣农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其处理量刑也应当提高。其实吃了这些有毒品,人们的内脏容易受害,容易得癌症和肝坏死等病,无疑同开黑店放蒙汗药、图财害命的一样可恶。也应当将其在经济上罚得倾家荡产,刑事上也可以判处重刑和极刑。
可喜的是,中央和国务院将市场秩序整顿当做今年的重要工作来完成,在打击涉农违法市场活动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项工作还需要继续深入,法制化、经常化、规范化。现在一些涉农案件不了了之,有的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不论这些不法分子怎么样,他们为当地交了税,增加了就业。有的是有各方面的保护伞,他们做违法的事没有人管;有人举报了,以轻罚了事;如果拘留了,关几天交一些赎金,又放了出来;出来后变本加厉地坑农和制假,要把坐牢和交罚款的损失捞回来。坑农害农活动怎么能抑制得了呢?只能越来越烈。因此,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涉农官员和部门清正廉明,为农民利益着想,在以上三个方面切切实实做好工作,就是对农民最大的保护,就是帮助农民应付WTO最好的行动。中国农业保护财力不足,那我们更多的可以给农民法制保护和政策保护。这是WTO无法限制的,也可能是WTO所要鼓励的。
但是,中国农业应付加入WTO,可能还是要转移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在国际贸易中,将自己人多地少的劣势转化为优势,将他国的人少地多优势为我所用,这才是战略上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