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对香榧树的形态特性以及生态习性进行总结,并对其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的应用形式进行分析,以促进香榧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的推广和应用。 

  [关键词] 香榧;园林绿化;形态特性 

  香榧是我国非常古老的物种之一,高度能够达到25 m以上,树干非常高大,挺拔直立,侧枝也比较发达,树姿优美,四季常青,对烟尘的抗性比较强,是集观赏价值和生态效益于一身的园林绿化建设树种,对美化城市环境、保持水土、改良土壤、调节气候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香榧营养价值高,种子油脂含有8种脂肪酸,具有降低血脂和胆固醇、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及调节老化的内分泌系统等功效;种仁含有17种氨基酸,具备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中的7种,营养价值很高,是名副其实的保健干果。以往对香榧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香榧的经济价值和栽培技术方面,对其在园林中的应用不够重视。香榧作为我国特有的珍稀树种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具有非常广阔的应用空间。下面对香榧作为优良园林观赏树种的优势以及应用形式进行总结,以促进香榧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的应用[1]。 

  1 形态特征 

  香榧为常绿大乔木,树干比较挺直,树皮外表灰褐色,浅纵裂。大枝轮生进行开展,形成广卵形的树冠;当年生枝条比较光滑,近对生,表现绿色,第2年枝条表现为黄绿色至淡褐色。叶表现条形,直而不弯,在枝上呈现二列,叶基圆,先端具有刺状短尖,叶面表现为深绿,具有一定光泽,叶背为淡绿色。香榧为雌雄异株,花期在4—5月,雄球花为单生,雌花球成对生长在上年生枝条的叶腋处。种子为核果状,长圆形、卵形或者倒卵形,第2年10月左右种子开始成熟,成熟时假种皮表现为淡紫褐色[2]。 

  2 生态习性 

  香榧作为亚热带树种,比较喜光,也稍耐阴,喜温暖湿润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耐积水性较差,比较耐寒。香榧第1年即可开花,第2年可以结果,第3年果实能够成熟。香榧的果實为坚果,外表为橄榄形,果壳比较硬,里面有黑色果衣包裹的淡黄色果肉,能够食用,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3]。 

  3 香榧作为园林观赏树种的优势 

  优良的园林树种需要具有观赏、遮阳、防尘、净化空气以及保持水土等功能。香榧植株树形比较优美,枝叶清秀,能够四季常绿,具有一定观赏价值,深受人们的喜爱。香榧是第三纪孑遗植物,也是我国珍惜的多用途经济干果树种。香榧还具有一定抗逆性,成年香榧树能够抗烟尘和有毒气体,且很少被病虫害侵染。 

  4 香榧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的应用形式 

  4.1 行道树种 

  行道树主要是指种植在城市道路两侧的树木,在城市道路绿化中所占比重很大,能够起到净化空气、美化城市以及减少噪音的作用。行道树是城市道路绿地的主要骨架,应用较多的行道树树种包括香樟、法桐、重阳木及银杏等,成年的香榧实生苗也比较适宜作为行道树进行种植,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 

  4.2 庭荫树种 

  庭荫树种主要是指以遮阴为主要目的的树木。香榧树保持四季常绿,形态比较优美,适合作为庭荫树种使用。香榧应用于庭院绿化需要结合实际采用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在建筑物大门两侧进行对植,另一种是在面积较大的庭院中进行孤植。庭院空间不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种植设计时需要考虑香榧的生态习性,避免香榧根部出现积水,保证香榧茁壮生长[4]。 

  4.3 丛植或孤植 

  丛植主要是指利用一株以上至十余株的树木组合成一个整体结构。丛植能够形成比较自然的植物景观,常见的丛植可以由数十株大小不等的乔木及灌木组成。香榧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与其他树种进行搭配丛植时,需要将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合理搭配,使香榧处于最佳观赏位置。香榧具有独特的景观观赏特性,比较适合在公园主入口、景观节点及主要视点等处孤植进行观赏,通过孤植能够提高园林景观效果。 

  4.4 盆景造型 

  香榧具有四季常绿、树形优美的特点,还具有生长慢、耐修剪的特性,比较适合作为盆景植物进行造型。香榧幼树实生苗的生长速度比较缓慢,小巧玲珑且精致雅美,色泽鲜艳,病虫害较少,比较适合进行盆栽。因此,家庭盆栽香榧也是香榧作为观赏树种进行应用的主要方面。 

  5 结语 

  香榧多作为经济林树种被大量栽植应用,其栽植管理技术比较成熟。由于香榧观赏价值较高,所以逐渐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得到应用,但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养护管理经验,需要结合香榧的生态习性以及种植区域的实际,采取一定的栽植管理措施,使香榧能够更好地应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韩宁林,王东辉.香榧栽培技术[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2]寿企洋,蔡天军.香榧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2008(11):76,78. 

  [3]程晓建,黎章矩,陈建新.香榧产业化发展现状与对策思考[J].江苏林业科技,2008(4):49-52. 

  [4]杨集明.宁国市香榧资源调查与保护、发展建议[J].安徽林业科技,2018(5):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