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与管理中出现的一个新的、重要的课题。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城市地表不透水面积比例的急剧增大,雨水下渗透量减少、地表径流量增加及市政排水系统的负荷加重[1],导致城市内涝现象日趋频繁与严重,极大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建设“海绵城市”在我国被正式提出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定义,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有蓄水、渗水、净水及“释放”功能,即“渗、滞、蓄、净、用、排”,能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从而减少城市的洪涝灾害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及仇保兴[1]《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海绵城市建设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保护原有生态系统;②恢复和修复受破坏的水体及其他自然环境;③运用低影响开发措施建设生态环境。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的理念,实际上在园林绿化中已有了较好的实践运用。下面就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园林绿化的有关问题,结合宁波的实际,谈谈个人对“海绵城市”的浅见,希冀得到同行的指正。

1宁波实施“海绵城市”的几个关键措施

1.1严格执行蓝线规划

蓝线规划是对河网、湖泊等水域进行科学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自然生态系统,是有效保护水域,科学利用水系,充分发挥水系综合功能的前提条件。宁波原本水系发达,整个城区四通八达(见图1),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现在老城区只有护城河与月湖水系。因此,在城区不断扩大的同时,应严格疏通与保护现有水体体系,应修复水体体系。海绵城市建设的中心思想就是低影响开发,以求最大程度来维持生态环境。宁波蓝线规划于2011年经市政府批准[2]。规划对宁波市区河道总体布局进行梳理,对河道功能、等级作了划分,共梳理了109条主干河道,总长797千米。明确了主干河道、一般河道的控制要求。从2011年数据(表1)来看:宁波市域水面率最低在江北镇海片区,只有3.01%,而总体平均4.83%。老三区水面率海曙为5.26%,江东为4.22%,均不到平均值,严重影响城区的蓄水能力。根据规划要求,海曙、江东、江北分别为5.7%、4.5%和4.0%。因此,严格执行规划尤其重要,故在下一轮城市建设中将以恢复河道为主,以此作为建设海绵城市的有效途径之一。

1.2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规划

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规划是保证海绵体及“渗、滞、蓄、净、用、排”的措施之一。因此,在扩大水面率的同时应注重海绵体的建设。绿地是城市海绵体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土壤,具有“渗、滞、蓄、净”功能。根据2014年新一轮《宁波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2.6平方米,绿地率38%以上,绿化覆盖率45%以上。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各片区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性公园指数达0.09,同时形成“生态包围,三江共依,锁扣楔入,蓝绿成网”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图3、4)。我们应有效地开展与实施规划目标的要求,不断增加城市的透水面积,提高城市的海绵体量。

1.3低影响开发的具体措施

1.3.1推广应用透水性材料,扩大城市的透水面

城市园林中的园路、广场、树穴等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如多孔沥青混凝土、多空水泥混凝土、绿化混凝土砖和透水砖的同时,应注重城市人行道的透水材料的应用,避免大量应用大理石及花岗岩等不透水的材料。因为城市人行道在城市所占用地比例也不小,如宁波单是城市干道的人行道就占1.57%(表2),这还不包括单位及小区的人行道。若城市人行道改变成可透水的铺装材料将大大提高城市的透水率。

1.3.2加大排涝功能建设力度,完善强排系统

排涝系统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环节之一,尤其在南方地区建设完善的排涝系统对海绵城市建设起到关键作用。造成城市内涝主要原因是在排涝体系不够完善的条件下,瞬间降水量集中。宁波位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年降水量在1310—1720毫米之间,年平均降水量可达1700毫米。6—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的50%左右。台风影响年平均降水量236.1毫米,最大为497毫米。其中2012年的“海葵”台风与2013年的“菲特”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均造成了中心城区出现大面积、长时间的积水,导致中心城区交通基本瘫痪,大量居民区进水,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存在的主要问题[3]:首先是排涝规划与设计标准偏低。如低洼地区河堤或挡墙高度低于2.2米;设计重现期为0.5—3年。其次是原有生态系统排水能力减弱。三是排涝系统不够完善。因此,对宁波来说,做好排涝系统是建设海绵城市的关键。要完善强排系统(包括主河道及排涝河),提高标准。这样才能根本上应对城市内涝问题。

1.3.3严格把控建设关

建设海绵城市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在树立生态理念的同时,要从现在抓起,从点滴抓起,从源头抓起,逐渐走向常态化建设与管理。首先,应严格把控绿地指标关。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单位、居住区及公建项目等等占城市绿地近30%(表2)。因此在目前方案审批取消前提下,在规划层面上控制绿地率,同时在竣工验收时严格要求,确保绿地率达到《宁波市绿化条例》所规定的指标。其次,加强城市绿化执法工作,对破坏绿化的行为应按照《宁波市绿化条例》严格执法。尤其对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结合《宁波市绿化条例》的修订,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第三,倡导绿色建筑与植物群落化。屋顶花园、植物群落化是有效减少滞留雨水径流的一种方法。上海交通大学[4]对上海市156个植物群落中植物滞留能力的研究发现,植物截留主要分树冠、枝干及土壤,对雨水截留能力分别为9%—12%、2%、40%。因此植物群落式种植能有效“滞”留雨水,减少地面的径流。建议在园林绿化建设中采用复层种植方法,即乔灌草有机搭配进行。有必要将有关要求纳入海绵城市的技术导则的内容。宁波属于亚热带北缘气候带,是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建议乔灌草比例为5∶4∶1。对于屋顶花园,政府应积极引导,有计划地鼓励。结合《宁波市绿化条例》的修订,将具有一定土壤厚度的屋顶花园计入绿地率,事实上,目前小区地面绿化已是板顶绿化了。第四,严格采用道路渗透材料,尽快修订《宁波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使透水材料在城市道路上得到广泛应用。

2因地制宜,正确认识宁波海绵城市建设的几个问题

宁波海绵城市建设已提出了工作目标[5],明确了近期(2015—2018)、中期(2018—2020)、远期(2020—2030)的主要任务。近期的主要任务为申报和试点工作。为正确理解和实际应用于宁波海绵城市的建设,结合园林的实际及当地的土壤与水资源的特点,针对目前有些专家提出的观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问题予以探讨。

2.1“下凹式绿地”与海绵体

下凹式绿地是指绿地的高程略低于周围地面(路面),从而有利于周围地面(道路)的雨水汇入绿地中的一种雨水利用方法[6]。有的学者提出,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7]。有学者则认为初次雨水不能排入绿地之中,有BOD5、重金属、盐类、石油类等污染物质,有的指标(如盐类)超出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中等危害140—350MG/L的6—10倍[6],不但危害植物生长,而且进一步污染土壤。从宁波现实条件来看,笔者认为不宜实施“下凹式绿地”。其一,宁波城区属于冲积平原,海拔较低,仅为4—5.8米,郊区为3.6—4米。雨量主要集中于6—9月,台风带来短时间的大量雨水。城区土壤1米以上为耕作层,以下为淤泥层。根据土壤、雨水及海拔的特点,宁波若实施“下凹式绿地”建设势必会影响透水层及渗水层,导致透水与渗水不畅,从而进一步加剧内涝的发生。其二,宁波城区的海绵体(土壤)不多,有效保护海绵体才是宁波建设海绵城市的正道。第三,由于宁波属于平原地区,海拔较低,市政人行道均高于城市车行道路,将道路雨水纳入城市公园绿地之中,需要进行排水系统的彻底“革命”。最后,大量建设相对绿地标高较低的公园绿地,会产生大量的土方,在当前宁波消纳场地严重不足的现实下,实际操作也很难。综上所述,宁波在建设海绵城市时应提倡“挖湖堆山”及绿地的微地形处理,这样既能有效“蓄”水,又能有效解决海绵体不足的矛盾。

2.2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开发问题

地下空间开发是当前缓解城市停车的一项有效举措。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城市地价的不断攀升,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的一个热点,有的城市公园也列入被开发的项目。有必要重新正确认识城市绿地是唯一的雨水回渗、补充地下水的通道,同时也是减少地表径流的重要环节,还是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有效途径。目前,宁波已对白沙公园等老公园实施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新的公园建设也相应设置了规模较大的地下停车场。这些举措破坏了雨水的回渗,与海绵城市建设背道而驰。建议合理规划地下空间,适当提高地面通水停车场的建设。因为城市透水面积只有不到7%了。

2.3“雨水花园”等的作用

雨水花园、渗透井、渗水边沟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到内涝,但对其作用要正确理解,更不能将其作用扩大,应该从缓解的角度来看待。笔者了解到,一提到海绵城市,园林绿化要怎样怎样做,人们常将局部的作用扩大到整体,甚至认为园林绿化做到了这些工作,内涝不会发生了,海绵城市建设就大功告成了。这是最大的误区。宁波水面面积约占4.5%左右,应充分利用自然的禀赋,采取清淤、疏通等有效措施,加大蓄水与排涝能力,才是提高海绵城市的最佳且有效的措施。

3结语

本文从正确理解海绵城市的含义出发,结合宁波的实际,在论述实施海绵城市的关键措施以及海绵城市与园林之间的关系的同时,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在宁波园林绿化建设中的几个误区。笔者认为,宁波在建设海绵城市时,应充分利用河道的自然禀赋,逐步加以完善;努力扩大绿地面积的同时,减少地下空间开发,从而增加透视面与渗水面;公园绿地要以传统的公园设计手法,适当增加水面和微地形处理(海绵体),减少不透水铺装,增加透水铺装,来实现真正的海绵体;城市人行道及单位和小区人行道应采取透水铺装,增加城市的透水面。总之,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从现在做起,从标准抓起,从点滴着手,相信一定会有成效。

参考文献:

[1]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建设科技,2015(1):11—18.

[2]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区河网水系专项规划.2011.

[3]宁波市规划局.宁波市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规划对策建议[J].宁波建设,2015(1):28—31.

[4]与冰心,郭健康,张国等.微尺度绿色基础设施设计:基于植物冠层雨水截留能力的上海环境功能型绿地建设途径[C].城市雨供管理与景观水文国际研讨会,2015.

[5]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创建海绵城市对策建议[J].宁波建设,2015(1):25—27.

[6]强健.北京推进集雨型城市绿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园林,2015(6):5—8.

[7]李俊奇.专家解读海绵城市的内涵[J].宁波建设,2015(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