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园林工程最低价中标显现出来的问题愈来愈多:工程质量的可靠性降低,使业主得不到预期效果,同时降低了园林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时甚至做“赔本买卖”,进而危及到企业的生存。这是目前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政府以及市场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低价中标不宜提倡

  园林是集建筑、美术、园艺、技艺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且原来并没有成熟的行业管理基础,因此,要形成本行业统一的标准与规范并非易事。这意味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只能参照其他行业标准执行。
 
  问题在于如何参照--建筑类工程采取最低价中标是可行的,它已经拥有较为系统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以及费用定额,企业也基本形成理性竞争的态势。而园林工程则不同,近年来,各地园林绿化事业飞速发展,园林施工队伍不断扩张,其他行业人员纷纷涌入,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无序的局面。
 
与此同时,园林行业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由于缺乏完整系统的行业标准(目前仍沿用CTJ/T82-99的标准),加之社会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认识程度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将园林工程的投标方式确定为最低价中标,只能使各方面问题更加突出,使园林企业的竞争行为存在很大风险。
 
  前不久,厦门、深圳等城市将园林工程类别列为“简易工程”,笔者认为,建筑装修是对一座建筑物的外部及内部装修,园林工程则是对建筑物或建筑群之间,以及对某片区域的“环境装修”,它的艺术性和技术难度决定不能将其定义为所谓的“简易工程”。
 
  保持清醒讲求策略
 
  企业的经营活动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关键是怎样降低风险系数,守住底线。很多园林施工企业的经营者根本没有风险意识,项目能接就接,看到别人拼低价,自己也盲目跟风。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没有比清醒的头脑更重要的了,园林施工企业应及时调整和规范好决策程序,承接任何项目都应进行成本预算和风险分析。
 
  “低成本、高品质”,不仅是园林施工企业应对最低价中标的策略,更是其长久追逐的目标。但是,在甲方要求垫资施工、经常拖欠工程款以及投标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等客观条件下,企业利润空间几乎被挤压到了极限。
 
企业还要增加成本,去做精品、创品牌,确实不是件容易事。这时候园林工程企业应有选择地承接项目,找到认可“优质优价”的投资商。一旦遇到这种项目,企业就应尽全力做好,借此打响品牌,只要形成品牌,企业将得到更大的商机和效益。
 
随着我国园林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与国际的逐步接轨,“代建制”、“总承包制”等方式的推广使用,园林工程企业将从更多渠道实现“低成本、高品质”。
 
  加强沟通借力发展
 
  除了企业自身要有发展战略,积极良好的外部环境,寻找共同抵御风险的合作,对企业也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政府所制定的最低价中标的指导思想并没有问题,但由于本行业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政策难免会不够完善。政策执行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具体条款;企业与政府之间应建立交流平台,对政策出台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在这方面,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行业媒体应发挥主观能动性。
 
  其次,园林施工企业之间应加强联系与交流,企业有许多相似之处,各地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包括最低价中标的实施办法、原因、效果、影响程度也有一定差异。不同地区和不同资质的企业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及讨论,扩大本行业的影响力。
 
  总之,当前园林施工企业要生存下去的确很艰难、压力很大。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要发展,就要有正视风险的勇气和战胜风险的能力,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要时时更新,形成一套全新的应对挑战、抵御风险的长效机制,用拼劲和锐气克难攻坚,适应复杂变幻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