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就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不协调、城市规划制定不科学严谨、土地资源不能合理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和解决对策,从而改善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本文以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土地资源; 建设; 利用 

一、前言 

城市规划工作涉及的要素众多,其中,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要素,只有协调好城市规划和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确保城市规划更加合理。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利用的工作现状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不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部分地区重视城市规划、轻视土地规划,导致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土地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形成不了较为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第二个方面,部分地区重视土地规划、轻视城市规划。由于比较重视土地规划,导致惜土如金,本应建设住宅区的土地却用来建设商业区,以致于和城市规划相背离,使得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格格不入;第三个方面,城市规划主要讲究安全、经济和美学,但是我国城市规划中老城区夹杂新城区、工业区夹杂居民区,使得城市布局十分不合理,降低了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不利于城市协调发展。 

三、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不相协调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形势的变化,加之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给规划管理工作造成了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2、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未能按要求服从、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 

城市土地收益是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城市土地资源只有得到合理地开发利用,才能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现象却普遍存在。 

(一)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未能很好地服从于城市建设既定规划。一些城市通过拍卖土地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来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特别是对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资源,在拍卖过程中往往过于注重土地出让价格而忽视了城市功能分区的需要,使土地开发建设未能严格按照城市既定规划加以控制,以致把本应为市民服务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地让地产商利用、侵占,损害了公共利益,干扰了城市建设既定规划效果的实现。 

(二)城市土地收益未能很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收益的一部分应用于城市的规划建设,促进土地有效利用,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一些城市土地收益并未很好地用于诸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投入,从而制约了诸如城市景观形象提升、城市交通状况改善和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等能够促使土地增值的积极因素,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发展。 

3、城市规划制定不够科学严谨,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 

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城市规划一经批准,便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城市规划的制定必须做到科学严谨。而一些城市规划的制定,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性,不仅使城市建设没有自己的特色,更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建设管理成本的增加。 

(一)进行没有必要的规划和开发,土地资源应有的价值得不到体现。一些规划未能对城市有限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序地规划和开发,使土地资源未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特别是一些具有增值潜力的土地,由于开发不甚合理,影响了土地资源应有价值的体现,甚至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过程中,未能对城市现有景观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和充分利用。一些规划未能对城市现有植被、文物、水系等景观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和充分利用,反之是先行破坏、而后建设,不仅失去了城市本来的独特景观,使城市建设出现“千城一面”的格局,更增加了城市的建设管理成本,使城市建设管理费用高、发展迟缓。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薄弱,土地资源升值空间受限 

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增添城市活力、展现城市魅力的重要支撑,更是提升城市土地资源价值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城市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发展。 

(一)绿地系统规划未能充分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绿化资源。一些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忽视了对现有山体、水系、植被等绿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额外增加了城市建设后期绿化的成本。特别是对一些年岁逾百的木本植物,由于未能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致使一些不可再生的绿化资源在城市建设中遭到毁坏,给城市文明造成损失。 

(二)绿地系统规划缺乏切实可行的园林专业知识作为技术支撑。一些城市的规划只对城市绿化进行了控制性规划,没有切实可行的园林知识指导,使绿地系统规划出现一些违背自然规律的情况,造成绿化建设资金的重复投入。 

四、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协调与衔接的措施 

1、分类体系统一,明确城市规模 

为确保两个规划对城市规模的设定相一致,应首先对其分类体系进线统一。建议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为蓝本,可通过添加三级地类的方式,建立新的城市用地和村镇用地分类体系,并逐渐实施现有地类数据向新的地类数据转换;各项用地分类形成统一化机制,不仅确保了两个规划协调性的实现,更有利于彼此间信息的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开支。 

2、统一城乡人口划分、人均指标确定 

两个规划采用不同的城市人口统计标准和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必然导致城市用地规模预测结果的差异。首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统一城市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其次,采用统一的城市人口统计口径;第三,采用统一的人口预测模型。这样,可保证城镇人口预测结果的统一性。 

3、规划编制审批同期、同步、同级 

规划编制不同步、规划期限不统一导致两个规划编制的基期数据和规划目标差异悬殊。建议两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技术规范协调统一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基期年和目标年,做到同步编制,互为依据。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尽量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促进城市的规划工作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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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颜章雄,黄宗葵.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边缘区土地利用调控对策研究——以南宁市为例[J].学术论坛,2010,195(4):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