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同时城市生态规划系统也不断得到发展,近几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依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城市景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城市景观规划的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城市景观规划;问题;措施 

  无论是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还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都对城市景观提出了更高的水平要求。基于我国城市景观规划的现实情况,一方面就是需要政府加快脚步研究制定、出台以及对专门用途的法规、技术标准机制加以完善;另一方面需要相关的专家学者广泛的借鉴、吸收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城市规划成功经验,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之下,建立一个城市景观规划可操作的理论体系,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景观规划质量的不断提升,克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创造出一个真正具备中国特色主义的城市景观。 

  一、城市景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缺乏专业人才、经验不足。在城市景观规划这个行业之中,要说其最缺乏的,无外乎就是设计相对应的教育体系、管理体系以及认证体系,间接的就是相对应的景观设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供应不足。我国的城市景观规划长时间以来,因为城市景观规划这一市场管理太过宽松,存在有待整治的市场分割以及垄断问题,在现今的计划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均是以实用、经济,有时在可能的情况之下会注重美观这一原则为指导思想,可以说城市规划太过遵循传统、固有的模式,其理论以及方法研究都严重滞后,直接导致打入国际市场领域的经验严重缺乏。 

  2. 未能建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针对于我国的城市景观规划来说,目前,其管理仍然未能建立一个真实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作为一个政府职能来看,城市景观规划中管理的地位还是不够强大、比较脆弱,有很大一部分地区的城市景观规划管理都没有对行政执法这一主体地位加以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在城市景观的调控方面,政府都没有形成一个应该有的综合主导、调控能力机制。可以说,我国的城市景观规划在专业的设计、管理工作尚没有引起大家真正、广范围的重视,致使在其中的一系列设计理念、规划的程序与方法以及设计的水平上,整体都呈现出水准不够成熟的现象,差不多等同于国外20世纪70、80 年代的水平。 

  3. 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目前,我国还未能针对城市景观的规划以及管理确立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致使其严重缺乏切实可行并有效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城市景观规划工作无所适从。具体而言,城市景观规划还未能被纳入正常程序的法定管理之下,缺乏有效易操作的法律依据条文。在现在施行的城市景观规划当中,一旦规划的大体要素被确定之后,也就是做建筑设计的时候,建筑师就只把红线范围之内的主体建筑设计放到考虑的范围之内,而对所用地点的周边景观、要实现的功能以及所做用途都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系统的研究,致使在城市空间以及建筑体量两者之间缺乏一定的整体协调性。若想要有效支撑以及规划景观设计的要素,就必须要求城市设计的导则具备一定的法定效力,否则,城市景观规划就会变得软弱无力。 

  4. 规划不够整体化、系统化及科学化。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在美学、科学和人性化、与自然环境和谐方面欠缺考虑,存在视觉上追求宏观、尊贵气派及堂皇的形式美等现象,景观规划的内容需要补充和完善。景观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较低,专家参与规划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机制尚未建立,景观规划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城市景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缺乏统筹考虑,比如,景观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特定区域规划等。 

  二、改善城市景观规划的措施 

  1. 培养人才,转变观念、适应时代要求。首先,我们应该加快对城市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以及引进的步伐,从各大高校的招生、教育入手,围绕建筑、园林、景观、美学、自然人文、动画设计各个相关学科开展,根本上创造市场人才供应机制。其次,针对于设计规范以及标准来说,必须密切的结合我国国情,广泛有效的借鉴国内以及国外城市景观规划的成功经验,就景观规划的要素和守则,组织全国相关专家做出规定,以此作为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的依据。再次,对于景观规划市场来说,要严格的对城市景观规划的单位资质加以强化管理、整治,全方位的引进市场竞争制度,建立一个完善、可靠的市场准入机制,以便更好的形成规范有秩序的城市景观规划大市场。为了营造优良的城市空间氛围,在设计的大环境概念指导之下,要把城市景观的整体要求作为首要考虑点,设计出要与景观规划的场所、底蕴文化相协调的建筑,彻底改变只是唯建筑主导的传统陈旧观念。 

  2. 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为了起到引导、主导城市景观规划能够正确、易操作的进行作用,政府相关的部门要制定出各具体方面的城市规划法规以及其设计依据,并加以确定。若想要城市的景观规划能够具备一定的科学性以及严密性,就必须对实践中的设计提出必须遵循的具体要求,绝不能投机取巧,不能仅仅顾着自己眼前的那么一点利益,不重视大局。作为政府主管、调控部门,不管是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还是对城市景观规划质量水准的负责,政府在操作中,都必须对法律条文的地位以及控制指导起到自觉维护的作用。 

  3. 健全法律制度、强化规划理论研究。目前,基于我国城市中,景观规划设计管理的现实情况,彻底的变革长时间以来都是以行政命令为主要指导的管理方法是城市景观设计管理的主要改革前进方向。应该以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建设以及整体的完善市场经济机制作为出发点,合理的运用科学发展观,根据公开透明、公正以及公平的原则,改革市场机制的审批制度,规范景观规划设计的实施管理,与此同时,构建民主严谨、科学具体的景观规划体系,重视景观设计构思,比如多样与统一、主从与重点、对比与和谐、节奏与韵律、比例与尺度等,重视人和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创造人人满意的城市文化景观,从而彻底实现城市永远的可持续发展。 

  4. 重视艺术、文化的表达。城市景观的规划囊括了人类物质和精神这两大方面的演变经验,也就是说,其是一种人类的文化行为表现形式。城市的设计者要做的和在做的职责其实就是能够把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正确的继承与发扬出来,这就需要城市景观来体现,城市景观不仅是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还需要自然风貌的保持、人工工艺的融合、意境的展现,从而塑造成一个鲜明的具备协调文化语境、环境、人类的建筑有机结合体。过去的城市景观都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文化意义上的专用含义或是说代名词,比如北京城。优秀的文化传统示人就是通过城市的景观规划表达出来,人们必须明白人类得以生存的基础是自然的绿色,而民族精神得以延续的基因就莫过于文化的绿色。 

  三、结束语 

  城市景观的规划必须合理的关注、重视人类文化中蕴含的特征并含蓄的表现出来,之后,把其融入城市景观规划的整体构架中,构建一个新的城市景观规划理念。 

  参考文献: 

  [1] 朱骏,游俊霞,黄卫东.城市景观规划中的文化脉络与地域特征――以杭州市余杭创新基地生态核心区景观规划为例[J].中外建筑,2010,(7) 

  [2] 张水英.浅论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的规划设计[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14) 

  [3] 阮立阳.论当代城市景观规划设计[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18) 

  [4] 张艳梅.浅谈城市景观规划[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