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定义:球类植物、中小型丛生植物(高度两米以下)、分支点低于1米的独杆植物,如石楠球、丛生石楠、紫荆、紫薇、紫叶李、丛生桂花、西府海棠等;
材料要求灌木验收标准:
球类灌木:球冠饱满,无偏冠现象;土球完整;分枝匀称;无病 虫害及明显疤、伤痕;根系切口光滑,无劈、拉、撕伤现象;枝叶繁盛,无明显枯叶;
分支点低于1米的独杆灌木:整体冠形饱满,无偏冠现象;有3个以上二级分枝,分枝均匀,无病虫枯枝;枝叶繁盛,无明显枯叶;
丛生灌木:整体冠形饱满,无偏冠现象;不低于3个主干,无病虫枯枝;枝叶繁盛,无明显枯叶;
藤木 有2-3个多年生主蔓,无枯黄现象;
所种植的灌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外省调配的苗木须具有苗木检疫报告单。为提高灌木的成活率,所有灌木一律带土球移植。尽量选择接近本项目的苗木,以利运输及成活;
灌木栽植前必须进行土质元素化验并取得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