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沥青混和料施工
(1)施工前的准备
1)由实验室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在预先试验路段开工前14天以前提交工程师批准。
2)在铺筑试验路面之前28天,将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全部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沥青、石料、混合料等项室内外试验的配套仪器、设备及取芯机等)、人员报请工程师审查批准。
3)路面工程开工前14天,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试拌、铺筑一段长约50m~100m(单幅)的试验路面,用以检验各种配合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从中选取最佳的配合比。试验过程检查混合料的稳定性以及记录拌和、摊铺和压实设备的技术参数。试验路面完成后,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4)摊铺前根据摊铺机的工作半径和路面的宽度、横坡要求等划分摊铺板块,并根据当日供料总量及摊铺厚度计算确定摊铺工作段长度。
(2)搅拌
1)材料准备。沥青砼、沥青碎石混和料均按试验段确定的配合比中的材料选用,各种矿料分别堆放,集料设置防雨顶棚防雨防潮。
拌制使用的每批沥青都应附有出厂的证明和出厂实验报告,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定货数量、规定的试验结果等。
2)沥青混和料采用间歇式搅拌机进行搅拌,搅拌时间一般为30~50s,以混和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混和料为度,并经试拌确定。拌好的沥青混和料要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粗细粒分离现象,否则检查原因并及时调整。
(3)运输
1)为防止尘埃污染和热量过分损失,要求拌厂所采用的自卸槽斗运输车辆必须有覆盖设备,在槽四角密封坚固,并且车槽内必须干净,不沾有有机物质或积液。
2)沥青混合料运到现场后凭运料单接收,测出其温度,并检查混合料是否均匀,集料的所有颗粒是否都涂上结合料,如发现改性沥青温度低于150℃、普通沥青温度低于130℃或颗粒上带有花白斑点、离析和结块现象,或发现炭化、起泡和含水、过度加热、结成不能压碎的硬壳或团块、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都不能使用。卸料时留于车上或当天多余的混合料也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