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安全施工基本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硬底鞋、裙子、风衣或者是不穿衣服、鞋子就进入施工现场。
2.严禁任何人酒后作业。
3.非专业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设备。
4.未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允许,严禁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
5.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边坡线5m以外,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内,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独立操作。
7.在路基边坡喷混植生防护施工时,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离地面2米以上)、悬崖和陡坡施工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8.在路基边坡喷混植生防护时,机具应放在妥善的地点,不得随意乱放。高空打眼作业时,禁止将工具或钻杆由上往下掷。
9.路基边坡喷混植生防护作业应与其他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10.路基边坡喷混植生防护作业时,打好的锚杆孔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入和坠物的堵塞。
11. 路基边坡喷混植生防护作业时,严禁将喷头对准有人的方向。
1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冬季施工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禁止使用烧明火、电炉、照明灯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