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保障植物正常生长,为住户营造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绿化场所和活动过程。
3.0 职责
3.1 公司综合办负责对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管理处主任负责绿化工作的监督。
3.3 保洁绿化主管负责绿化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
3.4 保洁绿化班长负责绿化工作计划安排的传达、检查和记录。
3.5 绿化员负责绿化的消杀、养护和修剪工作。
4.0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绿化工作的安排及检查
4.1.1 保洁绿化主管对绿化工作实行分区管理,指定工作时间、工作范围、人员分配、制定《绿化检查标准和办法》,报部门主任审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的调整。
4.1.2 绿化人员负责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按《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对植物进行养护。
4.1.3 绿化修剪人员应按《割草机操作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割草机,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检查并报告主管,绿化养护人员应按《绿化检查标准和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4.1.4 绿化员在每次修剪前,需对割草机进行检查,并每周按照《割草机养护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对割草机进行一次保养,记录在《设施设备保养记录表》上,由保洁绿化部班长监督。当设备需要维修时,班长应及时报告保洁绿化主管,由保洁绿化主管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解决。
4.1.5 保洁绿化班长对绿化修剪人员的工作态度,割草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主管报告修剪情况,绿化员每天将工作情况记录在《绿化工作日记录表》上。
4.1.6 对割草机使用中的噪声控制按《噪声污染控制程序》执行。